回复 任平生x : 那一年,小姐姐送给苏飞一个魔方。 只要有人在他面前展现诸天万法,无论是武道神通,还是副业知识,甚至奇术巧技……都会被他一眼领悟并“+1”超越。 从此,苏飞走上了一条装逼打脸的不归路。 装逼装累了,还有小姐姐提供贴心补魔服务。 简直不要太爽! 然而,这里有个问题。 苏飞:“说好的东方玄幻呢?怎么一言不合就灵气退潮,地球文化复苏!?” ———— 这是在一个反套路的世界里,少年以彼之道,超翻彼身的故事。”
回复 歌苏锦: 这部《我的爱我的小乖乖》戈文穿越到了1983年,这是最好的时代,也是最坏的时代。在这个充满机遇的大时代里,拥有后世几十年经验和眼界的戈文开始了自己的奋斗。诗歌、评论、散文、小说、纪实文学、剧本、歌词……一个青年领袖,一个思想学者,一个文艺大家诞生了。一个人的影子无法铺满大地,但有些声音可以传的很远很远,延绵不绝,生生不息。《大时代之1983》全订群:166264566《大时代之1983》书友群:133868169
回复 燕山婴石 : 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。